常見的視同贈與有以下情形:
1.爸爸出錢幫兒子還房貸
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還債的期限之內
無償免除對方或替對方承擔債務,例如:林老先生的兒子買房
欠銀行房貸1000萬元,結果後來林老先生向銀行申請核准清償兒子1000萬元債務、國稅局將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2.父母借錢給兒女,兒女還了一些,後直接讓兒女不用還
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以贈與論。例如:王老先生借錢給兒子800萬元,兒子也約定按時還款了100萬,但後來還多久王老先生直接免除兒子剩下的的債務,國稅局會將700萬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3.父母以超低價格賣房給兒女
例如:鄭老先生把一間房子以低於公告現值的價格作為買賣價格賣給兒子,若現值1000萬元土地告現值+房屋現值),買賣價金才600萬元,差額400萬元就要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4.直接出錢幫子女置產時
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其資金以贈與論。但
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也作贈與。例如:幫錢先生簽約買房子但後來房子卻登記子女的名字,就視
同錢先生贈與房子給兒子,並且贈與額度若超過244萬,是以房子的公告土地現值加房屋現值課徵贈與稅。
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簽約時的買受人是兒子與賣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因為買賣契約的買方有支付價金的義務,所以當兒子是買賣契約的當事人,就有義務支付買房子的錢給賣方。
但這案例卻是由錢先生直接付給出賣人,那便會認定為錢先生無償承擔兒子的現金債務,此時課稅標的就會價金,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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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iejade 💎父母幫子女買房,避免踩雷 常見的視同贈與有以下情形: ✅爸爸出錢幫兒子還房貸 ✅父母借錢給兒女,兒女還了一些,後直接讓兒女不用還 ✅父母以超低價格賣房給兒女 ✅直接出錢幫子女置產時 #極光公主飛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