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重購退稅先買後賣案例 極光公主飛妮房地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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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重購退稅先買後賣案例
假設范老先生於109年8月8日新購的自宅房地甲屋土地現值為600萬,並於111年5月20日出售自住宅乙屋土地轉移現值為700萬,出售時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為120萬。
范老先生因為
買甲屋與賣乙屋的期間在2年內(以買屋與賣屋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而出售乙屋的土地價值700萬)扣除土地增值稅120萬獲利為580萬元,換算後實際上只需20萬元(600萬-580萬)便能負擔甲屋土地,有樣符合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本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淨額,但因為120萬>20萬,
以這個案例范老先生雖然花了600萬元購買新屋土地,
先生其實僅花費不到20萬元便能購買新屋土地,因此政府
只退回2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而先買後賣的換屋者,預計出售的土地,在購買新土地的時候,必須要先合自用住宅使用才能適用。

可退稅金額=新購土地地價+已繳土地增值稅-賣房子土地地地價
掌握住所買的土地現值必須高於所賣的土地現值,基本上
就能於10年內电請退還土地增值稅,只是退多退少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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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iejade

土增稅重購退稅先買後賣案例 假設范老先生於109年8月8日新購的自宅房地甲屋土地現值為600萬,並於111年5月20日出售自住宅乙屋土地轉移現值為700萬,出售時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為120萬。 范老先生因為 買甲屋與賣乙屋的期間在2年內(以買屋與賣屋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而出售乙屋的土地價值700萬)扣除土地增值稅120萬獲利為580萬元,換算後實際上只需20萬元(600萬-580萬)⋯⋯⋯⋯ #極光公主飛妮

♬ 原聲 – 極光公主飛妮(范麗玉) – 極光公主飛妮(范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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