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這樣計算嗎? 極光公主飛妮房地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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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 豪宅稅 」只不過是一種加價的「房屋稅」。 意思就是針對「高級住宅」課徵多一點的「房屋稅」。
在2024年2月,財政部將個人出售豪宅交易所得的課稅範圍擴大,各縣市認定為高級住宅(豪宅)的房屋總價也有調整:
* 台北市:6,000萬
* 新北市:4,000萬
*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3,000萬
* 其他縣市:2,000萬
而各地區分別調增該等地區所得額標準的1%至5%。
而同一個縣市中,也會因為區域不同,房屋評定現值的計算標準有所差異。
以新北市舉例,房屋總價在4,000萬以上則為豪宅,永和區是依房屋現值41%計算、林口區則是依房屋現值38%計算。

房屋的所得是否需要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根據財務部說明,是以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減去原始取得的成本和費用後,餘額則為所得額。
假設試算比較各種情況下,為了方便說明,以下先不將仲介費、交易稅費等納入買房取得成本。
試算案例:
* 買入房屋:2010年以2,500萬買入新北市板橋區房屋
* 賣出房屋:2023年以總價5,000萬出售
* 房屋評定現值:300萬
* 土地評定現值:700萬
* (房屋現值比):30%

以2024年新標準 試算財產交易所得:以豪宅出售
* 情況1:採用核實課稅
假設能提供原始購屋的相關成本費用證明,則交易所得計算如下:
假設原本2500萬,包括房子500萬,土地2000萬,後來售價5000萬,包括房子1000萬,土地4000萬
財產交易所得= 賣出款項(房屋)− 買入款項(房屋)= 1,000萬 −500萬=500萬

財產交易所得x個人綜合所得稅率
假設你個人綜所稅率40%
500*40%=200萬

* 情況2:採用設算課稅,以高價房屋出售,且無法提供房屋取得成本證明
以這個案例,房屋賣出總價為5千萬,
歸屬房屋收入=售出房屋總價 × 房地現值比例=5,000萬 × 30% =1,500萬

售屋所得額=成交總價x房屋現值比例×17%

豪宅的財產交易所得=1500萬 × 17%=255萬

財產交易所得x個人綜合所得稅率
假設你個人綜所稅率40%
255*40%=10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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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iejade

以2024年新標準 試算財產交易所得:以豪宅出售 * 情況1:採用核實課稅 假設能提供原始購屋的相關成本費用證明,則交易所得計算如下: 假設原本2500萬,包括房子500萬,土地2000萬,後來售價5000萬,包括房子1000萬,土地4000萬 財產交易所得= 賣出款項(房屋)− 買入款項(房屋)= 1,000萬 −500萬=500萬 財產交易所得x個人綜合所得稅率 假設你個人綜所稅率40% 500*40%=200萬 * 情況2:採用設算課稅,以高價房屋出售,且無法提供房屋取得成本證明 以這個案例,房屋賣出總價為5千萬, 歸屬房屋收入=售出房屋總價 × 房地現值比例=5,000萬 × 30% =1,500萬 售屋所得額=成交總價x房屋現值比例×17% 豪宅的財產交易所得=1500萬 × 17%=255萬 財產交易所得x個人綜合所得稅率 假設你個人綜所稅率40% 255*40%=102#極光公主飛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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